1、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時
必須是經過向交警部門申報并允許的車隊才可以在行駛中使用雙閃燈,而沒有進行申報批準的(婚禮車隊、自駕游車隊等)車隊在行駛中使用雙閃燈的行為,是不被法律允許的。
2、車輛發生故障時
在道路行車過程中突遇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及時移至到安全區域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并及時報警,等待救援。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時,應停在緊急停車帶內,及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距故障車后方150米外,設置危險警告標志,并迅速報警,司乘人員應在故障車的前方隔離欄外側等待救援。
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
在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此時車輛正處于非正常狀態,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的注意,特別是后方行駛的車輛,避免穿插超越后急打方向或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引起危險情況。
3、運送危急病人
因搶送危急病人時,此時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適時鳴號,車外懸掛明顯的特別標志,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4、行駛中突遇暴雨
在行駛中突遇暴雨,無論白天或黑夜突降暴雨時,天特別黑、雨特別大要停車,此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5、行駛中發生緊急故障
車輛行駛中發生制動器故障時,因無法將車輛迅速有效地停下,此時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連續實施鳴號,引起注意,采取必要的搶檔或安全補救。
6、道路上臨時停車時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特別是非機動道或借道停車時,應立即應該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司機不應隨便離車。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并及時報警,等待救援或處理。
8、正在執行特殊任務
車輛接受臨時緊急公務時,因時間急、公務緊,需加速行駛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及時避讓。
9、車輛在倒車或掉頭時
車輛在復雜路段倒車或掉頭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10、高速行駛時
車輛需高速行駛時,因特殊原因需連續超越前車時或因連續變道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行進車輛注意安全及時避讓。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遇前方交通受阻時,應當跟隨前車順序排隊,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防止追尾。